发布时间: 2024-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社会福利事业法律法规;在市委办、市政府办的领到下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市民政局党组的领到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制定本院的管理服务、生产经营、环境改善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儿童收养机构从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民主科学的管理、细致入微的服务、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文明办院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入住儿童的吃、穿、住、行、医、教、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为入住儿童营造幸福、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和氛围,让入住儿童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承担入住儿童的医疗、保健、矫治,负责他们各个成长阶段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确保入住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使入住儿童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组织入住儿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健全和适时修订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好、管好院内入住儿童的各科档案信息。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置6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院内日常运转事物的处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负责日常文件收发及院内制度的制定工作。
2.财务室:负责院内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上报等工作。
3.档案室:负责管好入住儿童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汇总工作;负责护理人员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
4.医务室:负责院内儿童身体健康、及时就医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5.辅导中心:负责适龄儿童在院外学校就学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入住儿童心理健康方面的各项工作。
6.后勤室:负责院内一切后勤事务;负责各项物资、物品的采购工作。
第二部分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206.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206.48万元,同比增加8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均有上浮。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48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206.48万元,同比增加8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均有上浮。其中:基本支出569.2万元,占47%;项目支出637.28万元,占5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6.48万元,同比增加8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均有上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206.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4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84.49万元,主要原因: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均有上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15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27.4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2.8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为57.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2.53万元,增加28%。主要是因为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儿童福利(01)预算数为1076.53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68.05万元,增加6%。主要是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和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均有上浮及孤儿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预算数为1.7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16万元,增加9%。主要是因为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预算数为0.7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加26%。主要是因为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预算数为27.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45万元,增加9%。主要是因为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为42.8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增加2%。主要是因为因为年底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称职及合格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6.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2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未预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用均包含在运行经费中,随着各类检查提出的问题,按相关规定预算了2024年正式在编干部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2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2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此次增长在正常浮动范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共有车12辆,其中,无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孤儿校车6辆、救护车1辆、中巴车2辆、采购生活物质皮卡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无新购置车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1206.48万元,其中: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资金1206.48万元。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院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儿童福利院无政府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