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政局

通告公示-抢庄牛牛游戏免费版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a类)

林民办案字〔2023〕1号


对政协林芝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号提案的答复

欧珠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托底保障精神残疾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交通和生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精神残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各级医疗救助文件精神,残疾人员一直是医疗保障和救助的重点对象,而作为残疾人治病刚性支出的交通费用和一些不能报销的自付费用更是各级部门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也就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林芝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民政领域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推动落实“单人保”制度。2021年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室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藏党办发〔2021〕31号)有关规定我们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其他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照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平均补差进行保障,切实解决重度残疾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2022年到截止目前,全市共83名重度残疾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健全低收入动态管理,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民政部、民政厅相继出台《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我市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林芝市民政局关于返贫监测的“三个”工作机制》,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为重点,分别建立村(居)“主动发现”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监测发现”工作机制、县(区)“监测救助”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监测对象基本生活状况,逐户逐人掌握监测对象基本生活情况,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台账,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对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帮扶。截止2022年,我市共11175人纳入残疾人两项生活补贴范围。

(三)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兜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制度意见》《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林芝市工作实际印发了《林芝市临时救助暨“救急难”工作实施细则》,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增强救助实效。2022年,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946人(户)次,共计救助金481.26万元。其中:对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79人落实救助资金40.52万元。

二、提案建议答复

按照委员您提出的“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更为全面的拖底保障政策,切实解决精神残疾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大额资金支出问题”的提案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脱贫攻坚时期省际交叉考核提出的整改意见,对于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来往交通费用和生活费支出,属于额外扩大政策范围,因此各部门并未出台关于这方面的费用支出政策文件。

二是如若因治病导致的生活困难问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有关,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也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此,对精神残疾人员导致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个人可按照规定纳入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精神残疾人员可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是林芝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已于2022年底建设完成,运营后我们会将有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员纳入该福利机构统一供养康复。

综上,民政部门在保障精神残疾人方面已经有了完善可持续的保障政策和措施。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落实工作,持续兜牢精神残疾人员保障底线,加大对该群体的关注和救助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894-5665738

人:普琼次仁电话:18989946140

网站地图